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给水规划。凯发K8天生赢家!凯发k8国际(中国)官方网站·一触即发天生赢家 一触即发,K8凯发·(中国)官方网站,《中山市排水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业经中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如对草案修改稿有意见或建议,可于7月5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并请注明建议人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城镇排水管理,保障排水设施安全运行,防治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排水规划,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向排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内涝防治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排水原则】排水应当遵循尊重自然、统筹规划、建管并重、保障安全、综合利用的原则,实行设施配套建设、雨污分流和精细管理。
第四条【政府职责】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排水工作的领导,将排水工作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排水设施布局,保障排水设施建设用地和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排水防涝阿法兔宝官方网站、应急事故协调工作机制。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排水及内涝防治管理工作,落实规划建设,负责公共排水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根据镇街事项权责清单做好排水管理相关工作,并应当明确镇街排水管理机构。
第五条【部门职责】市排水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和指导全市排水及排水设施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内涝防治等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和综合执法、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市场监督、应急管理、气象等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排水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其他主体职责】各级河长、湖长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河湖整治与管理保护中涉及排水的相关职责。
第七条【鼓励资源利用】本市鼓励和支持开展排水和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排水工程收集处理效能和内涝防治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提高科学管理和智能化水平。
鼓励和支持在工业生产、景观水体、生态补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建筑施工、车辆清洗、公厕以及道路冲洗等方面优先使用再生水和雨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和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
鼓励在土地改良、园林绿化、建筑材料等方面优先使用符合标准的污泥处理处置后的产品,提高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
第八条【信息系统建设】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排水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建立和完善全市排水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排水信息及时更新和共享。
第九条【投诉举报与宣传】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依法排水和保护排水设施的义务,有对违法排水和破坏排水设施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的权利。
第十条【投资运营】鼓励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公共排水设施。
鼓励建立维护运营范围界限明确、维护运营单位长期稳定、维护运营权责清晰的排水设施一体化管理体系。
第十一条【规划编制】市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市排水规划,明确排水目标与标准,排水量与排水模式,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污泥处理处置要求,排水设施的规模、布局、建设时序和建设用地以及保障措施。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市排水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辖区内排水规划,报市排水主管部门审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规划要求】排水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防洪规划等规划要求,并与城市更新、海绵城市、内涝防治、交通、绿地、水系以及地下综合管廊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城市更新改造、生态环境治理,因地制宜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加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完善排水系统,提高排水防涝能力。
第十四条【海绵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推广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建设生态排水设施,充分发挥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削减城市雨水径流量和污染负荷。
第十五条【用地保障】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应当包含排水规划中的空间布局和用地需求的内容,保障排水设施建设用地。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排水规划确定的排水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现有的排水设施用地、保护范围及预留用地,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
第十六条【建设用地出让条件】建设用地出让、划拨前,市人民政府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排水规划配套建成或者同步计划建设公共排水设施。
建设用地已出让、划拨但未配套建成或者未按计划建设公共排水设施的,市人民政府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落实建设计划,保证已出让、划拨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公共排水设施具备通水条件。
第十七条【排水设施建设】市人民政府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市、镇排水规划,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组织编制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计划。
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配套建设排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公路、轨道交通、地下空间等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排水设施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排水条件咨询】排水规划范围内的公共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以及需要与公共排水设施相连接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该建设项目的排水条件征求属地镇街排水管理机构意见。镇街排水管理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回复意见。
第十九条【雨污分流要求】新建、改建、扩建排水设施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已建公共排水设施未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市人民政府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制定改造计划,并结合旧城区改建、道路建设等逐步进行雨水、污水分流改造;对暂不具备雨水、污水分流条件的区域,应当采取截流、调蓄和处理相结合的综合措施,控制溢流污染,并逐步实施改造,直至完全实现雨水、污水分流。
市人民政府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对未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已建公共排水设施实施雨水、污水分流改造时,应当督促排水单位和个人同步对自建排水设施进行雨水、污水分流改造,按照雨污分流原则接入改造后的公共排水设施。
在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地区,自建排水设施未实现雨水、污水分流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对自建排水设施进行雨水、污水分流改造。
第二十条【立管排水要求】除楼顶公共天面设置雨水排放系统外,新建、改建住宅的阳台、露台的排水设施应当接入公共污水管网,并应当符合本市建筑设计的相关技术要求。
已建成住宅的阳台、露台的排水设施未接入公共污水管网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指导逐步进行改造。
第二十一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求】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应当配套建设公共污水管网,同步确定污泥处理处置方案;需要配套建设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
竣工后的排水设施应完好、畅通,符合批准的文件和图纸、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符合防洪、排涝凯发K8旗舰厅AG登录、海绵城市建设的有关规定。排水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排水设施,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返修或者重建,并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负责返修或者重建期间的维护管理。
公共排水管道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程对排水管道进行检测与评估,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合格的方可进行验收。
第二十三条【公共排水设施移交与管理】公共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书面通知项目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相关资料和管理移交手续。产权人明确表示自行管理的除外。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办理移交的公共排水设施工程质量进行抽检。
竣工资料和设施符合公共排水设施移交要求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接收。公共排水设施未完成移交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市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公共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移交管理工作指引,确定公共排水设施移交要求、移交程序、移交材料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污水排放要求】公共排水设施覆盖地区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公共排水设施。
第二十五条【预处理设施设置要求】从事工程建设、美容美发、洗涤、餐饮、洗车、加油、农贸凯发K8旗舰厅AG登录、屠宰、垃圾中转等活动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建设相应的沉淀池、油水分离器、隔油池、毛发收集器等预处理设施,并定期清疏,保障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水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后排放。
施工场地需要向公共雨水管网或者自然水体排水的,应当按照要求建设沉沙、沉淀等污水预处理设施,保证施工排水经预处理后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六条【工业废水、医疗污水排放要求】排水户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的工业废水、医疗污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预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得影响公共排水设施运行安全。
经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应当按照规定配套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运行。工业园区内的工业废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单独收集处理凯发K8旗舰厅AG登录。
第二十七条【排水许可】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排水户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市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排水户不得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第二十八条【排水户分类管理】本市对排水户实行分类管理。排水户分为重点排水户和一般排水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并公布辖区内重点排水户名单阿法兔宝官方网站。排水户分类管理办法由市排水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九条【维护运营单位确定】公共排水设施由市人民政府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确定的维护运营单位负责。
自建排水设施及其接驳公共排水设施的连接管,由产权人或者经营管理单位负责。产权人、经营管理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人或者专业维护运营单位维护管理。
(一)负责排水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定期排查排水设施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抢修排水设施,保证排水设施正常运行;
(三)采集和更新排水设施地理信息、排水户等基础信息,完整、准确记录排水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妥善保存相关资料;
第三十一条【通沟余泥的处理】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在日常维护过程中清理出来的通沟余泥,应当进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分类处置。
按照前款规定分类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当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所处理;余水经处理后排入公共污水管网的,其水质应当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的要求。其他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编制公共排水、污水处理、内涝抢险、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处理处置应急预案,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以及内涝抢险所必需的物资。应急预案的具体编制工作由市排水主管部门、镇街排水管理机构分级负责。
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公共排水、污水处理、内涝抢险、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处理处置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凯发K8旗舰厅AG登录、器材,并组织演练。应急预案应当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第三十三条【设施保护】市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划定公共排水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在公共排水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钻探、打桩、顶进、挖掘、基坑支护、取土等可能影响公共排水设施安全的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镇街排水管理机构、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可以进入施工现场检查公共排水设施保护方案落实情况。
因施工作业导致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无法正常开展运营维护的,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作业影响范围内公共排水设施的运营维护。施工作业期间,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排水设施正常运行,并接受镇街排水管理机构、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的监督。
施工作业过程中损坏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立即通知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采取应急措施,并依法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临时封堵】因施工作业需要临时封堵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作业和相关应急方案报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阿法兔宝官方网站。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清除全部封堵物。
公共排水设施临时封堵期间,因排水防涝或者其他应急需要确需清除封堵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镇街排水管理机构和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及时清除。
(二)向排水管道进出口、检查井阿法兔宝官方网站、雨水口和排水明沟内倾倒垃圾、粪便、渣土、杂物、油脂、施工泥浆等易堵塞物;
第三十六条【维护运营单位的监督评价】市排水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公共排水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和评价标准,指导、协调镇街对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的监督和评价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本辖区内的公共排水设施运营维护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发现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或者约定的,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对公共排水设施运行的监督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设单位未将新建、改建住宅的阳台、露台的排水设施接入公共污水管网的,由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建设单位未进行公共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或者检测与评估不合格组织验收的,由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市城管和综合执法或者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从事工程建设、美容美发阿法兔宝官方网站、洗涤、餐饮、洗车、加油、农贸、屠宰、垃圾中转等活动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要求建设预处理设施的,或者因预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导致污水超标排放的凯发K8旗舰厅AG登录,由市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处罚后仍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产停业。
(二)排水设施,包括排水管道、具有排水功能的沟渠、泵站、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再生利用等设施,雨水调蓄和排放设施及其相关附属设施等。
(三)公共排水设施,是指服务于公众,承担转输上游排水的排水设施,包括城镇公共排水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设施。
(五)污水处理设施,是指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等设施,包括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六)通沟余泥,是指清理各类管网所产生的余泥、余渣、泥浆以及其他废弃物。通沟余泥按照污泥处理规范进行处置。